有人喜欢插足他人的婚姻,作为走捷径的手段,轻松实现财富自由,完成阶层跨越。不以为耻,反以为荣。
第三者的父母对此竟引以为傲,都跟着“沾光”,觉得特有面子,四处炫耀自家孩子“有出息”。
更有甚者,周围人笑贫不笑娼,对第三者及其父母,尽是溢美之词和羡慕嫉妒恨。
“爱情”可以明码标价,“婚姻”可以讨价还价。出轨的比比皆是,背叛的层出不穷。
“小三培训班”、“性商学院”等等有违公序良俗和基本道德准则的奇葩行为泛滥成灾,赤裸裸破坏别人的家庭,毫无敬畏之心。
无数个家庭分崩离析,丧失信任能力和爱情信仰,一生难以释怀的善良原配,对父母怀恨在心、耿耿于怀的孩子,对爱情、家庭和婚姻失去信任、信心和憧憬的年轻人,爱情、家庭和婚姻观念多米若骨牌式崩塌引发的一系列极端事件……
让小三嚣张,让原配无奈,本质上是正义的缺位。守信者蒙羞,作恶者得利,是社会性溃败。
如果任其泛滥,不仅是道德底线的失守,更是对社会公平、法律尊严和人性良知的三重践踏。
婚姻是神圣的,不可侵犯的。破坏他人家庭,不以结婚为目的“感情”,如同长期“卖淫”。
可恨的小三像极了杜鹃鸟,只负责“下蛋”,不负责“筑巢”。这种鸠占鹊巢的侵略性和算计感,赤裸裸的反应了其寄生性。
宁拆十座庙,不毁一桩婚。拆庙毁婚,罪过难当。
婚姻被视为“天作之合”,破坏别人的婚姻,被视为干涉天意和极大罪过,会招致道德谴责甚至因果报应。
物极必反,否极泰来。当原配们开始觉醒,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,用经济等手段反击背叛者和第三者。
当社会越来越重视婚姻与家庭问题,社会环境越来越风清气正,合力围剿破坏他人家庭的“罪魁祸首”。小三必然无所遁形,难逃一个可悲的下场!
一个健康的社会,应该让破坏规则者付出代价,让遵守契约者得到保护,让受害者有处申冤,让作恶者无处遁形。
小三们看似是“捕猎高手”在享受猎物,实则是在触发一连串无法逆转的逻辑炸弹。轻则伤痕累累,重则粉身碎骨。
首先,第三者的孩子名不正言不顺的身份认同,承载着小三的罪恶感,备受社会的白眼或者异样的眼光,以及社会歧视。
看似聪明绝顶的“小三”,就像杜鹃鸟一样跑到别人窝里“下蛋”。通过怀孕或者生子的方式“逼宫”“上位”。
孩子变成了自己的“筹码”,是利益交换的“工具”,或者“人质”。这种孩子天生自带“原罪体质”,成为破坏别人家庭的“罪证”。
其次,小三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面临严重冲击!
由于小三的尴尬的身份和特殊的地位,必须时刻准备着迎接原配及其子女的雷霆之怒。
有的惨遭当街殴打,衣服被扒,被扯条幅羞辱,甚至被网暴……
这并非单纯的身体上的伤害,更是精神上的折磨。
如果没有超强的心里承受能力,没有足够强大的自愈能力,很容易造成精神疾病。
更可悲的是,不仅不会得到他人的同情,反而会被群嘲,被当成“恶人有恶报”的“天罚报应”。
当激情的泡沫被戳破,那些看似“偷”来的幸福,往往会以更惨烈的方式被现实讨要回去。
再次,大多数小三面临着生活与社会脱节的尴尬,逐渐丧失独立生活能力。
为了躲避曝光压力,害怕遭到排挤,担心承受社死痛苦,相当一部分小三被“金屋藏娇”,变成被男人雪藏的“花瓶”“金丝雀”。
她们渐渐的就会变成寄生虫,彻底失去独立生活能力。一旦宿主有了小四、小五、小六,被宿主厌烦、抛弃,她们会失去生活的勇气和信心,变得生无可恋。
现在越来越多的小三常年一个人生活,平日里以狗为伴,下楼溜溜狗,就是她们的工作和生活。看上去,像极了古代被皇帝打入冷宫的“娘娘”。
逃避社死现场,既然选择了不被社会广泛认可的的尴尬身份,就必然被其牵累。
最后,小三以身体为“本钱”,怀揣不劳而获的梦想,吃得是“青春饭”,一旦青春耗尽,被无情抛弃几乎是她们的宿命!
岁月是把杀猪刀!有多少“小三”最终活生生熬成了“老三”,也没能迎来“转正”的机会。
长期坚持“地下活动”,精神状况堪忧,有太多没能善终的第三者,实质上不是老天爷的安排,而是长期压力和情绪造成的疾病,结果出师未捷身先死。
野花进房,家破人亡。宁娶从良妓,不娶过墙妻。
男人喜欢小三,是因为想玩玩。玩够了、玩腻了,当然如同玩具一样,丢进垃圾桶。
男人骨子里最厌恶小三,是因为没有男人能够接受女人的不忠。小三们,永远也想不明白,她们其实输在起跑线上了,这就是小三的原罪。
另外,第三者们越来越容易因触犯法律,而遭受法律的严惩。
返还收赠予的财物,赔偿精神损失费事小,一旦破坏军婚,涉嫌重婚,还要接受法律制裁。
社死事小,一旦拒不退还赠予财产,或者无力偿还,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事大!
想要不劳而获,一飞冲天,到头来,也可能鸡飞蛋打人财两空。偷鸡不成蚀把米,赔了夫人又折兵。
一着不慎,满盘皆输。小三有风险,入行需谨慎!一失足成千古恨,再回首已百年身。
总之,做“小三”是一条充满风险且没有尊严的歧途。
无论初衷如何,最终付出的代价都远超想象。
真正的幸福建立在自尊自爱和合法合规的基础之上。